第十一章 宝葫芦上的字(中)_万妞不挡之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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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章 宝葫芦上的字(中)

  “我决定把这儿的「赤炎灵牙蜂」的所有权无偿的分赠给三位师弟,但是作为交换,芭蕉谷最后一朵法相庆云理所应当,归我所有。”状元郎也不管有没有人反对,鼻子里哼哈一声响过,自顾自地将山谷上空,五指斐然的「翻手云」纳入丹田温养:“反正庆云搁在我这儿,跟搁在你们那儿也没多大区别,只要想用,言一声就成。”

  宗珩无语,《混元一气功》的腾云驾雾讲究阴阳交爻,吸纳一个庆云就得吸纳一个祥雾配成龙虎,这厮既然把芭蕉谷三朵庆云搜刮的一干二净,也就是说,他已经吐纳入腹了两个祥雾——问题是他从哪儿搞到的两个祥雾?掌教至尊昨晚明明只赏了他一个祥雾啊!

  “你们之中还有没有人想要修炼《混元一气功》的?”凯申酱摸出玉瞳简,活像一个竭力推销劣质丝袜的路边小贩。

  “庆云都没了,我们还学这个干啥?难道还指望将来结出两颗金丹、两个元婴不成?”别看这是失传已久的天下第一旁门左道心法,三个师弟没一个肯赏脸给面子的。心法是专门修炼真元的,有了《多心经》再去修炼《混元一气功》岂不是吃饱了撑的!这年头可不是百万年前天才地宝俯拾皆是的时代了,依赖外物的左道心法,早就被不假外求的正道心法统统淘汰进了垃圾堆。

  “看在你还算大方,我也发扬一下风格,免费再给你提供一个信息。”宗珩将镶嵌在「太古遗音剑」吞口处的那枚漆黑珍珠指点给状元郎看:“这玩意的来头其实也不小,它是一枚「大日婆娑香蕉」草头神的内丹!”

  凯申酱半信半疑地将这枚「内丹」抠出,置于掌心之中仔细鉴赏,乍看之下,这只是一枚乌漆抹黑、混混沌沌的龙眼大小的圆珠。反复定睛注视之后,慢慢就会发现一丝异样。如若顺立,圆珠内部会有青光上升,白光下降,再隔一会,上半便会呈现出日月星辰、风云雷电的天象,下半截现出山川湖海、飞潜动植之形,万事万物竟似活过来一般,倘一倒立,圆珠内部立时重又混沌起来。

  不过他还是一头雾水。

  「草头神」是三阶以上树妖木精的统称,因为天生「内丹」的缘故,它们无法通过「帝流浆」化形为人,开启灵智。只能遵循古老的本能和与生俱来的天赋,自行修炼——跟三阶妖虫「赤炎灵牙蜂」一个路数。

  可是大日婆娑芭蕉,明明就是二阶的风属性灵木啊,怎么到宗珩嘴里爬升了一个果位,变成了三阶草头神?

  也不光是他,祈典这个乘愿夺舍的前筑基修士,石漆铠这样的世家子弟,都没听懂宗珩说的是什么。

  “我说的是大日婆娑「香蕉」!不是大日婆娑「芭蕉」!”宗珩觉得跟这帮什么都不懂的土鳖说话真是费力:“前者属于后者的一个变种,关系有点类似莴苣与生菜,但因为是万中无一的自然变异品种,所以品阶也拔高了一个层次,从二阶跳到了三阶,生来就是是有「内丹」的草头神!可以拔地而起,自由移动。”

  “你怎么看出来的?你也懂太多了吧了你……”祈典现在除了自惭形秽,更多的是疑问,这小子到底是什么来头?自幼接受准修士养成的佛苗?操.他妈!摩诃无量宫的太上长老们也许都赶不上他见多识广!

  “懂得多是应该的,我毕竟是夺舍重生的筑基修士燕丹啊!”宗珩淡淡一笑,上辈子他在量劫天灾后逃到中土,机缘巧合之下曾经炼化吞噬过一只白泽精魄,从此拥有了辨识妖物根脚的精神印鉴,转世之后居然还有,现在拿来镇一镇这几个涉世未深的小瘪三不跟玩一样。

  真.燕丹同志暗中憋红了脸,没敢再开口,因为他怕自己一开口就会吐血。

  “有你这个多闻天王在身边真好……骚年,我们双修吧……”

  状元郎乐得嘴都不合不拢了,妖物的「内丹」跟修士的「金丹」一样,都是经过无数年天真地秀、日月精华淬炼而成的灵气舍利。因为是灵气凝结成的产物,它虽然不能拿来当做寄生植物,却是最好的法术同位素,可以储存、增幅真元,可以封印法术,可以炼成法宝,一专多能,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它办不到的。因为年代久远的关系,这枚香蕉草头神的内丹中的灵气已流失的近乎干涸,错非宗珩慧眼识青,没准就这么永远的忽略过去了。

  “我郑重警告你!”多闻天王听到他说什么骚年双修,咯噔打了个激灵,明知道是开玩笑还是翻了脸,指着常桑的鼻子吐沫四溅的大骂:“娘希匹!你今后不准再这样对我乱说话!”

  凯申酱愣在了那里,扑棱扑棱眨巴着眼睛,一脸的无辜。

  祈典在一旁鼓掌大笑。

  “大师兄,你露着十块腹肌跟人说什么双修的时候,很容易想扰乱别人的道心种下心魔的。”石漆铠心有戚戚站出来说了句公道话:“你知不知道自己长得有多好看?求你了,今后双修之类的怪话你跟那些妞们说说也就罢了,千万千万别跟我们男的讲……”

  “好吧!玩笑不开了……说正事,我们说正事!”常凯申为了掩饰尴尬,赶紧把罗刹王后的马赛克短剑也拿了出来:“多闻天王,还要劳驾你再帮忙鉴定一下这口宝剑。”

  “这又是什么东西?”三位少年的视线立即被短剑吞口处嵌着的碧绿琥珀吸引住了,这枚指头粗细的琥珀,内部竟有一个苍蝇大小、宛然如生的胎儿,诡异的让人头皮发麻。

  宗珩刚一握住剑柄,心神就像水银泻地也似链接到了琥珀中的胎儿身上,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,他甚至能够很清晰的感觉到婴儿的心脏,一下一下、生机勃勃的微微跳动着。呼吸之间,有缕缕清气从琥珀中的胎儿身上传输进入他的胸臆,内力跟翻跟斗一样往上猛涨,吓得宗珩浑身汗毛直竖:“……尼玛,这是什么怪物!它、它、它竟然能将我内力增幅十倍!”

  “不会吧?连你这样的多闻天王也不知道这玩意是什么?”

  “明明是个平平无奇的东西,却处处透着邪门,恕我无能为力。”宗珩确实不知道这个琥珀婴儿到底是个什么东西,居然拥有火上浇油也似助长内力的加持特效。不过对于修士而言,非灵物都是垃圾,并不值得太过浪费脑汁,所以很快宗珩就把疑问抛到了脑后,一字一句解读出了铭刻在剑身的上古蝌蚪铭文:“名冠神都、怀远柔逋、如风靡草、世世珍之……这把短剑原来名叫太古龙雀,跟刚刚那把太古遗音剑,正好是一对包办婚姻的雄雌双剑。”

  “我发现了一个你没发现的秘密!”祈典指着马赛克短剑,跟发现新大陆一样叫了起来:“这是遇风即固、号称非灵物体之中最坚硬的「金刚砂」粘合而成的宝剑啊!”

  “切~”宗珩用鼻子发出了一声不屑的冷哼,到现在才看出来你还有脸说。

  “「金刚砂」?”石漆铠咧着嘴,呆呆地看着剑身奇幻瑰丽的菱形花纹:“那这柄太古龙雀短剑的质地,岂不是金刚不坏了?”

  “「金刚砂」一旦凝固成型,过分的重击只能将其无限拉长,要说金刚不坏也不为过,但它也并非完全不会损坏……”宗珩将太古龙雀剑交还给主人:“当年封神大战时,就有过一个凡人英雄,连续斩断过好几件金刚砂武器。”

  “你说的是不是那个古往今来唯一精通四十九门秘剑意的大衍剑客,玄门羽士称之为「天行剑皇」,我们佛典中称之为「密迹力士」的邬文化??”祈典明明问的是宗珩,却让旁边的状元郎竖起了耳朵。

  “邬文化?”常凯申像咀嚼糖果一样,翻来覆去的咀嚼着这个名字。

  “除了他还能有谁?密迹力士所持「金刚杵」,能催破一切物!不过说他是我们佛门的护法力士,更多应该是后世不要面皮的攀附——咱们出家人干这个一向很拿手。”

  “这个我当然知道,玄门典籍里一直称他的秘剑意为「天行剑」,而非「金刚杵」。”祈典一脸的悠然神往:“不过也有人认为他根本就是以讹传讹的神话虚构人物,因为号称一百零八秘剑之皇的「金刚杵秘剑意」简直就是绝响,再没在历史上出现过第二次。”

  “应该不是虚构的人物,我查过很多资料,至少可以确定,「戮神珠」、「诛仙剑」这两件开辟神器、混沌至宝,就是被邬文化的金刚杵秘剑应手毁去的!”

  “开辟神器、混沌至宝也能应手毁去?听起来好生不可思议,你们能不能详细描述一下这个邬文化所用的「金刚杵秘剑意」?”常凯申很确定,这个邬文化就是罗刹王吹嘘过的「斗邬」,至于他的金刚杵秘剑,不出意外应该就是罗刹王后口中当者无所不破的「慧剑」——也就是凯申酱从心魔那儿山寨来的四级幻剑境!

  “别做梦了,你要是还能根据我的描述,就凭空顿悟出金刚杵秘剑,我立马自己找棵树扯下腰带去上吊!”宗珩显然误解了状元郎的企图:“这门秘剑是我们修真界至今未解开的谜,据说它是一束光,能量强度并不大,但其破坏力却足以与开天辟地时期的奇点大爆炸相匹敌,所以凌驾世间万物之上,任它混沌至宝还是土鸡瓦狗,尽可以一剑斩之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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